10家药企生产销售假/劣药
8月16日,有媒体从重庆市、湖南邵阳市、河南安阳市药监局获悉,日前有10家药企被予以行政处罚,其中包括重庆和平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医药保健品分公司、重庆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重庆泰尔森制药有限公司等。
从违法事实看,上述药企所涉及的违法事实有生产劣药、销售劣药、生产假药等。目前相关部门已对上述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1、重庆和平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医药保健品分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经营的标示为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盐酸金霉素眼膏,批号为170410,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检查项中粒度不符合标准规定,按劣药论处。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订版)第七十四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订版)第七十五条,处以:没收违法所得。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重庆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经营的标示为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盐酸金霉素眼膏,批号为170410,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检查项中粒度不符合标准规定,按劣药论处。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订版)第七十四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订版)第七十五条,处以:没收违法所得。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重庆泰尔森制药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生产的白芷,批号为180202-01,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含量测定不符合标准规定,为劣药。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订版)第七十四条,处以:1、没收劣药;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医药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经营的标示为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盐酸金霉素眼膏,批号为170806,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检查项中粒度不符合标准规定,按劣药论处。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订版)第七十四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订版)第七十五条,处以:没收违法所得。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重庆保元堂药业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其生产的独活,批号为20180101,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性状、鉴别项不符合标准规定,为假药。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订版)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三条,处以:1、警告;2、没收假药;3、没收违法所得;4、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6、湖南省南国药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生产劣药白芷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2018年7月6日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7月4日
7、湖南省正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生产劣药山药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没收该批次山药,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2018年7月5日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7月4日
8、湖南省弘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生产劣药独活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2018年7月6日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7月4日
9、湖南省弘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生产假药薄荷案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2018年8月9日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8月6日
10、安阳诺美药业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生产销售劣药感冒退热颗粒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1、没收违法所得74398.5元,2、罚款185996.2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2018年7月 31日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安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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