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业●警 示

曝光 | 5家药企违法事实

717日,医药地方台从黑龙江省、河南周口市药监局获悉,共有5家药企被予以行政处罚,其中黑龙江省3家、河南周口市2家。

从违法事实看,这5家药企涉及的有销售劣药、生产/销售假中药饮片等。涉及的品种包括盐酸萘甲唑啉滴鼻液(批号:150407)、透骨草(批号1606001)、砂仁(批号:20160509)、四神丸、丹参注射液等。

目前相关部门已对上述企业进行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01黑龙江省百年阜康医药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

黑龙江省百年阜康医药有限公司购进销售的“盐酸萘甲唑啉滴鼻液”(批号:150407)经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检验(报告书编号:20172317HY),[性状]项不符合规定。

处罚种类和依据: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九条、第七十四条进行了处罚。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动履行 2018710

02黑龙江蔺氏盛泰药业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

生产、销售假中药饮片“透骨草”(批号1606001)。

处罚种类和依据: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 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进行处罚。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动履行 2018711

 

03黑龙江浩润医药有限公司

购进销售劣药“盐酸萘甲唑啉滴鼻液”——

主要违法事实:

黑龙江浩润医药有限公司购进销售的“盐酸萘甲唑啉滴鼻液”(批号:150407)经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检验(报告书编号:20172317H Y),[性状]项不符合规定。

处罚种类和依据: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七十四条进行了处罚。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动履行 2018713

销售劣药“砂仁”——

主要违法事实:

黑龙江浩润医药有限公司购进销售的“砂仁”(批号:20160509)经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报告编号:CZ20173382),[性状]项和[含量测定]项下“乙酸龙脑酯”不符合规定。

处罚种类和依据: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七十四条进行了处罚。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 2018713

 

04周口市天久康药业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销售劣药“四神丸”

处罚种类和依据:1、没收违法所1172.052、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罚款1240元。合计罚没款2412.05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2018.7.9

 

05周口市仁和药业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销售劣药“丹参注射液”

处罚种类和依据:1、没收违法所1362.52、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罚款1260元。合计罚没款2622.5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2018.7.9

    中食药监信息网 

服务热线:13692105196
本站由庹明生博士主办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