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挂靠、票账货不一致,六药品批发企业被撤GSP
国家食药监总局飞检10家药商,涉嫌严重违法经营、严重违反、不符药品GSP,6家GSP证书被撤销,4家限期整改。
2月14日,总局发布《关于福建中源医药有限公司等10家药品批发企业检查结果的通告(2017年第24号)》。总局在对10家药品批发企业飞检后,每家公司都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提供挂靠、虚构流向、票货不一致,6药商被撤GSP
福建中源医药有限公司为他人提供挂靠,私存公章、开具虚假法人委托书,涉嫌严重违法经营,被撤销GSP证书,待相关情况查实后,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并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总局表示,将督办此案。
北京京卫利达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四季汇通医药有限公司、南京市银达医药有限公司、浙江朗昇医药有限公司、福建东南医药有限公司,5家药商涉嫌篡改温湿度监测系统数据、部分药品销售票账货不一致、虚构药品销售流向、购销存记录不真实、委托书涉嫌伪造等问题,涉嫌严重违反药品GSP,被撤销GSP证书,总局把要求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4药商限期整改
另有利丰医药商贸(上海)有限公司、上海龙头医药有限公司、江苏省华宝医药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医药有限公司,存在未制定内审分析和结果判定标准等方面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并未组织开展专项内审、增加办公面积履行变更手续后,未按要求开展专项内审、温度报警上限设置错误等不符合药品GSP的问题被责令限期整改。
国务院部署,总局要求流通检查保持持续高压
飞检10家公司,每一家都有问题,这种情况在总局和各省份的飞检公告中,屡见不鲜。对此,总局的办法是要求各地是药监部门,继续加强对药品流通企业的监督检查,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流通检查从2016年到现在,事实上一直没有松劲,而在2月9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对整治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也明确要求:工商管理、公安等部门要定期联合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租借证照、虚假交易、伪造记录、非法渠道购销药品、商业贿赂、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以及伪、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国务院部署下,流通的飞检高压恐怕会一直持续。
中食药监管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