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关于9起虚假宣传广告的通告
(2016年第150号)
近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测到7起药品和2起保健食品广告,其宣传内容存在不科学的功效断言、扩大宣传治愈率或有效率、利用患者名义或形象做功效证明等问题,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严重危害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强力蜂乳浆胶丸”。该产品通过广播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称“6个月,有心脏病的患者心不慌不闷了,心脏病彻底好了,临床治愈100%”等。
二、江西众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健脾壮腰药酒”。该产品通过电视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称“神奇新剂型特效奇药,浑身上下老毛病,两口药酒全搞定,全面恢复各个组织器官病变”等。
三、中美华医(河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三宝胶囊”。该产品通过电视、广播和报纸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称“只需三个疗程,男性功能可恢复正常,而且安全性是其它产品无法能比的,对因肾虚引起的各种病症均有特效”等。
四、山东方健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二仙口服液”。该产品通过电视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称“吃了3天,腰腿不酸,身上有劲了,可快速祛除肾虚精亏、腰膝酥软症状”等。
五、云南省腾冲县东方红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药品“舒筋活络丸”。该产品通过电视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称“只需十盒病根断,保你腰突再不犯,只吃5个疗程,这腰比没得腰脱之前还结实了,最快的仅仅一个月,最慢的不到半年,花几百块钱就轻松治好了各种腰间盘突出症”等。
六、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消糖灵胶囊”。该产品通过电视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称“1疗程恢复胰岛功能,2疗程清除堆积糖毒,摆脱各种并发症,3疗程治好糖尿病,告别终身服药”等。
七、云南云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蛮龙液”。该产品通过电视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称“一盒无效,全额退款,服用5至7天,明显感觉精力充沛,服用30天,前列腺增生肥大等障碍基本缓解了”等。
八、江西省修水神茶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降糖神茶”。该产品通过电视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称“喝了一个月,15年的糖尿病,现在只吃一片二甲双胍就行,走十里地都没问题”等。
九、内蒙古彤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彤辉牌罗布麻茶”。该产品通过电视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称“喝了二个月血压降下来了,降压药也不用吃了,喝了六个月,血脂、肝功能、肾功能都已恢复到了正常状态”等。
对上述违法广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将其违法行为移送有关部门查处。有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撤销其有效期内的广告批准文号。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违法广告的跟踪监测工作力度,一经发现,要依法采取责令其产品暂停销售等措施,移送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