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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过后,一票制又要来了吗?

     11月15日,国务院深改小组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国医改发〔2019〕2号)。

相对于其他内容,医药行业人员可能更关注公告中的第二段第4条:
 

“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率先推进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与药品生产或流通企业结算货款,其他省份也要积极探索。”

 这句话给我们带来一个信号,一票制或许真的要来了。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原国家卫计委发布的《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均明确提出:
 

“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药品可由中标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委托有配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配送到指定医院”。

 

“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贷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

自此,一票制正式被提出。
至今为止,全国省份都在对认定一票情形进行审核,已有多省市明确鼓励一票制。
北京嘉林、华润赛科、华润紫竹、悦康药业等379家生产企业及其视同生产企业的商业公司通过审核,拟认定其为一票情形。
医药流通环节一直是今年来整治的热点,无数人在这个链条上生存、致富,一定程度上也诱发了医药商业贿赂频发。
两票制铺路在前,国家前段时间实行的“4+7带量采购政策”则要求医疗机构及时向企业结算,同时为了缓解医疗机构的资金压力,医保会向医疗机构预付至少30%采购金。
这相当于由医保基金做担保,来保证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两者各自的资金回款,取代了以往商业公司垫付给医药企业资金,医疗机构打款给商业公司的做法。
医保基金取代了商业公司的支付职能 ,给全国逐步实行一票制带来了可能。
两票制作为前奏先至,带量采购紧随其后。两者配合,将医药流通的路径缩短、可控性更强,压挤的医药商业贿赂没有空间。回过头再去看当年的两票制会发现,政策实现顶层通盘设计是循序渐进。
无论是“两票制”还是如今的“一票制”,都是政府尝试省去中间环节,缩减从生产到使用之间的路径距离,从而防治医药行业贪腐事件,降低药品零售价的措施之一。
邕江药业营销总监黄勇在10月15日接受采访时认为,两票制是基础、带量采购是价格层面的事。两票制的价值在于:增加或规范国家税收,明确纳税主体,企业控制权加强,代理商沦为服务商,渠道归拢、商业并购加剧。
 他分析,以前行业多开票的真实目的在于逃税,等财税规范已经没有死角,开几次票没什么意义,甚至那个时候没有人有兴趣推动这个事,无论是一票还是两票,可能已经不会有人在乎了。
中食药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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