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洗劫垂死病人的罪魁祸首?
腾讯财经文章“肿瘤药企年营销费超15亿 谁在洗劫垂死病人?”从绿叶制药(2186.HK)和三生制药(1530.HK)两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上发现两家公司一年营销费超15亿,同时药企公然对医生“论功行赏”,文章最后提出“当制药者为卖药无所不用其极,诊病者开出的处方掺杂着利益时,与谋财害命又有何异?”观点。
笔者读过之后突然想问:谁是洗劫垂死病人的罪魁祸首?制药者?医生?
好像把板子全打在他们身上,不是太妥当。
制药企业也是企业,追逐利润是资本的天性,企业就是要赢利,否则办企业干什么?虽然近年来也在谈企业的社会责任,笔者认为企业守法经营就是在尽最大的社会责任。通过不被处罚的方式(要企业看来可能就是合法的)卖掉产品,我认为不应当受太大的责难。很多肿瘤药也是社保报销的药品,价格也是通过了物价部门审查的,所以说价格是合法的,价格高与低自然不能做为是制药企业洗劫肿瘤患者的证据。如果说制药企业公然对医生“论功行赏”违法,执法者处罚就行了,你处罚到这一类的企业倒闭,自然现存的同类公司就不敢再“论功行赏”了,而且“论功行赏”也不会推高药价,所以笔者认为制药企业不是洗劫垂死病人的罪魁祸首。
再说医生,医生的执业是受相关行政部门监管的,治疗垂死病人用什么药?疗程多少?时间多长?剂量多少?都是有规范的,医生的治疗不符合规范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将会吊销执照。这样的话,使用这类肿瘤药也是合法的,合法的行为怎么可能是洗劫垂死病人的罪魁祸首呢?如果是,那么医生该怎么执业?是治疗肿瘤的医学规范有问题?是违法了没有被发现?或者发现了被放纵?不管是什么医生,不应当是洗劫垂死病人的罪魁祸首!医生从使用肿瘤药物获得好处,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第一该行为不会推敲药价,第二该行为不会违反医学规范(如果违反医学规范被处理恰当,就不会存在),所以医生从使用肿瘤药物获得好处也不会加重垂死病人的负担,所以也不能证明医生是洗劫垂死病人的罪魁祸首!
谁是洗劫垂死病人的罪魁祸首?
思考进行中……
注:本文说的垂死病人病人,是指肿瘤患者。
附:肿瘤药企年营销费超15亿 谁在洗劫垂死病人?腾讯财经特约自媒体 面包财经(ID:mbcaij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