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受理大厅取号方式的公告|2014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公告(第130号)
为维护受理大厅正常工作秩序,杜绝倒号、卖号行为,我中心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实行登记取号制度,每个工作日上午7:30开始安排两名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登记取号工作,请各申请人予以配合。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文件提供: 北大法宝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公告(第1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