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服务价值应得到体现
今年9月底前,我国将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公立医疗机构加成销售药品的时代将彻底结束。“沦为”纯粹的成本单元后,药房在医院内的地位急转直下。药房和药学人员何去何从?这样的焦虑背后,凸显出长期以来对药学专业服务价值的忽视。随着医改向更深层次推进,这一问题已经无可回避。
此前几十年间,因为药品加成的存在,药房历来是医院重要的利润中心。随着医改的深入,药品加成被取消,药品销售也不再给医院带来经济效益。众多药学专业人员发现,自己的专业服务价值似乎也随着药品加成一下被“取消”了。
事实上,根据医师处方准确调配药品,审核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是否相符、剂量用法是否正确、剂型和给药途径选择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重复用药、药物互相作用和配伍禁忌等,都属于药学人员根据专业知识,为保障安全合理用药提供的专业服务。只有药学服务与医疗服务密切配合,才能共同保障临床医疗的质量和安全。但长期以来,我国医疗服务收费体系从未对药学专业服务的价值加以体现,药学专业服务的经济回报主要来自药品销售的利润。随着药品加成利润归零,医疗机构所提供的药学专业服务也一并变成了纯成本项目,药学人员的劳动价值无从体现。
在公立医院补偿政策尚未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医院普遍面临着不小的运行压力,维持药房运转成为其中一项重要的成本支出,这也正是不少医院寻求药房托管的主要原因。但是,即使药房可以托管,药学专业服务也可以托管吗?托管出去的药学专业服务能让人放心吗?改革推行至此,深层次的问题开始暴露出来,这就需要对粗线条的顶层设计进行更精细的调整,对相关药学专业服务的价值标准进行明确和细化,并在“腾笼换鸟”的改革中加以考虑和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