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注册审评审批工作细则的通知|2016
食药监食监三〔2016〕139号
总局有关司局、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保健食品注册审评审批工作细则(2016年版)》,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11月14日
保健食品注册审评审批工作细则(2016年版).docx
http://www.sda.gov.cn/WS01/CL0847/1663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