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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范的通知|2014

(食药监科〔2014〕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总局信息化办组织编制了《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范》,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总局信息化办将根据标准执行情况,适时修订。
  该规范标准具体内容请登录总局网站(http://www.cfda.gov.cn)首页“工作文件”或“专题专栏-信息化建设”栏目下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4年6月9日
  

附件: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范
文件提供: 北大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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