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医保病人住院须知
住院时请您认真阅读以下事项,并自觉配合医务人员。
一、凭医生开具的“住院通知单”到“商保病人住院登记处”办理入院登记手续,预付一定数额的住院费,在“入院通知单”上加盖“商业医保”印章,然后到相应科室住院。
二、入院时必须主动向主管医生说明“商业医保”的身份,并及时向投保公司通报所住科室及床位号,以便及时备案。如果不配合此项工作所造成的保险公司赔付纠纷医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当病情需要使用自费药品时,医生须提前告知,由病人或直系亲属签字认可后方能使用,住院期间商保患者应自觉遵守“商保患者就医管理规定”。如果医务人员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医院将对其作严肃处理,并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请广大患者支持、配合、监督医务人员执行管理规定。
四、每日费用可随时在门诊大厅的电脑触摸屏上查询,住院费用每日清单由病人签字认可,出院时统一打印费用清单交病人作为保险公司核赔必备材料。
五、凡是有基本社会医疗保险同时又有商业医疗保险的患者,为了保证其社会医保的费用使用,统一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进行管理。
六、出院时到出院结算处结算,主动向医护人员索取:出院小结、诊断证明(在门诊部办公室盖章)、签字的每日清单及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