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就医指南
1、个人帐户能够支付哪些费用?
可以支付门、急诊医疗费用,到定点药店购药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金,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比例应由个人负担的住院医疗费用,以及在医疗过程中需要由本人支付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节约归己,超支部分由本人自理。
2、实行《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就医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应出示《医疗保险手册》,在门诊取药或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应出示医疗保险IC卡。就医和购药时若不出示医疗保险手册、IC卡,将按非参保人对待。
《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由社会医疗保险中心统一印制,用以证明参保人身份,记录、储存个人帐户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显示最近就医和结算医疗费用的信息等情况手册、卡损坏或丢失后,应及时持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到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挂失、补办。
3、普通门诊就医及结算
(1)就医过程说明
挂号:您作为参保人员到挂号室挂号时,务必出示医疗保险手册,用现金挂号。建立病历:根据各医院的情况,建立门诊病历,以方便医生记录病情及医嘱。
看病:医师诊断病情后,开具处方和医疗单,您可以凭此单到医院的划价窗口划价,使用IC卡或现金支付。
取药:您就医后凭处方可到所在的医院药房取药,也可持IC卡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2)门诊就医开药量的一些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医生给您开药时要遵守这样的原则:门诊开药量一般不超过三日量,慢性病不超过一周量,对行动不便的某些慢性病人可开二周量。
4、遇到急诊怎么办?
谁都有突发疾病的可能,遇到这种情况要冷静,首先您应该知道看急诊的程序:
您在急诊中遇到以下情况时,费用该如何结算?
(1)急诊和急诊留观后未收住院
您一般应该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遇突发危重症需抢救治疗时,到距离最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也可到其他医院诊疗。挂号时要出示医疗保险手册,您在就诊后若不需要留观或留观后未收住院,可用IC卡或现金支付,费用的结算方式与普通门诊相同。
(2)急诊留观并收住院
您若是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经留诊观察后被收住院。住院前和住院期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个人垫付,出院时由个人按照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确需住院治疗的,待您病情稳定后须及时转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的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诊后可凭病历、医生的急诊病情诊断书、处方和收据,交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审核,按照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报销。
5、患病住院的就诊程序及费用结算
(1)住院时需交纳住院押金
您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需交起付标准金和根据病种的不同先交20%的个人自负部分预交金,出院时结算。如果您在住院期间没有用自费药品和自费检查的项目,一般讲您的押金部分就大体相当您个人负担的医疗费。
(2)如果您在住院时需要中途转院治疗怎么办?费用如何结算?
您在住院治疗时,由于病情原因需要中途转院治疗时,须经定点医院副主任(含)以上医师或科主任提出转院意见并填写《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单》,经该医疗机构的医保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由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办理外转手续。转院的费用如图所示:
a.住院中途转院算一次住院,只付一次起付标准金。
b.转往外地治疗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的比例增加10%(省直定点医疗机构除外)。
c.按全部住院医疗费用计算本人本年度的最高支付限额。
6、个人自费的药品有哪些?
(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鲜)果类。
(3)采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急救、抢救除外)
(6)没有列入《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的药品。
7、医疗保险IC卡丢失了怎么办?
如果您不慎丢失了IC卡,应尽快持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到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挂失和补办。若IC卡中的费用在挂失以前被人盗用,损失自负。
8、由于种种原因,刷卡后没有应诊购药,费用会损失吗?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您不必担心,按照有关规定,可以进行个人帐户退款充值。首先由医疗机构进行确认,并开具退款通知单,次月帐户充值时予以补加。患者凭通知单进行核对,如有异议,请持通知单到医院核查。
9、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治疗费用有哪些?
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因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进行治疗的;按照国家和省直办法规定,应当由个人自负的费用。因工(公)负 伤、患职业病、女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在省直工伤、女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