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会违法鉴定老百姓该怎么办?
前天我到罗湖法院拿到了老施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即在我的意料之外,也在我的意料之中。我总是想出现一拔公正的鉴定专家没有出现,但一些无关紧要的过失,鉴定书还是给了确认。接到鉴定书按照惯例通知老施,昨天在我们律师事务所接待了老施,老施是一个很讲道理的人,给他解释了以后,他只讲了一句话“什么狗屁专家,主治医生自己都认错,让他们一鉴定竟然什么都合法了,差一点儿医院还要告我了!真他妈的什么社会!庹律师,上诉!如果没有天理,我把医院砸了!”
我无话可说,我一直就讲,能请律师上法院起诉的人,都是相信法律,相信法院的人!他们不到医院去闹,因为他们想,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彼此的矛盾。老施在找到我之前也找过医院,医院表示可能“补偿”他二万块钱,主管医生也私下找到过他表示歉意,并表示可以私人给一点“补偿”,但因为老施为病已花了八个多月,工作也丢了,他认为“补偿”太少,才没有私了。
老施认为他必赢最重要有二点,一是罗湖医院及主治医生的认错;二是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医生告诉他,医生处理有问题,在协和这种病一般2-4周都可以搞定。老施在找我之前已经找过几个律师(听人介绍都讲是做医疗法律事务的),找每一个律师时他就不讲协和医院的医生讲的话,他是根据律师对医案的认识与协和医院医生讲的话对比来选择律师。找到我,我看过材料,给他分析案情,他听到了与协和医院医生相同的对病情的分析,所以他选择了我。选择了以后,他非常相信我,所以一直沟通的非常好。
现在我的认识没有得到深圳市医学会的认同,医学会还是使用惯用的手法,在分析意见处,用“医方的诊疗符合法律法规及医学规范,诊断正确,处理合理。”一句话说明。算是对我们对诊断和治疗的违反医学规范的意见给出了鉴定意见,这样的分析意见,等于是在说“医院就是对的,你能怎么样?”
是的,我不能怎么样,到鉴定结束,我们知道的只是每一位专家的代码,鉴定书签发一栏只有“深圳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印章。根据现行的法律就是再怎么样,深圳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我们是无法追究它的法律责任的,更不用说追究鉴定专家的责任了。我们唯一能做的是向广东省医学会申请再鉴定,再不行,向中华医学会申请鉴定。当然广东省医学会、中华医学会同样也是对鉴定结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
不知道,在中国有多少个只有权力,而没有义务(责任)的机构,我只知道“医学会”就是这样一个机构!我也不知道,如果医学会违法鉴定老百姓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