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着是一个律师必备的素质
大家都讲律师钻牛角尖的。
我讲律师就是要钻牛角尖,执着是律师的必备素质!
去年在广州越秀区办理一个案子,是一个医疗纠纷的案件,我是代理患方,医院是广州数一数二的医院,在选择鉴定机构时,我要求选择到省外的鉴定机构鉴定,我们的理由是被告在广州的影响力可能导致鉴定不公平。法官告诉我们,不能选择到省外,除非被告同意。被告会同意吗?那是傻子才做的事!后来办案有法官又和我沟通,我告诉法官,请他直接与患方沟通,我无法做通思想工作。就这样整整拖了半年时间,最后法官也认为我们讲的有道理,经过请求庭长、院长,最后决定此案到上海鉴定。现在越秀区法院在审理广州几家大医院医疗纠纷案件时,选择到省外鉴定,这其中也有我的功劳。
另一个案子发生的肇庆,也是医疗纠纷的案子,那是2010年初,《侵权责任法》还没有实施前,第一次开庭,医院没有请律师,到庭的医院代理人同意到肇庆以外的地方鉴定。过一个月,法院又通知我开庭,说是选择鉴定机构,我本身想这让家属到场,给我一个电话就能搞定的事,但书记员说最好我去一下,说法庭可能会组织在肇庆医学会鉴定。我一听懵了,怎么回事?开庭了,医院请了一个律师,律师提出要到肇庆医学会鉴定,我讲这个问题在第一次就解决了。双方一致同意到肇庆以外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不容讨论。这时审判长(庭长)说:根据肇庆法院规定:医疗鉴定只能在肇庆医学会进行。我当时拿出广东省高院的通知,审判长不予置否,庭后我书面陈述我的意见,同时附上广东省高院通知。过了一个月,我们收到医学会的通知,要求我们到肇庆鉴定,这时家属慌了,我说别慌,我再次向法庭,向医学会说明我们的看法,并同时指出法庭的作法违法。我也电话与主审法官沟通,希望法庭不要违法。后来,该案移送至广州鉴定。
当然执着--钻牛角尖要不仅有理有据,也要善于沟通!不能盲目蛮干。
律师就是要能找到一个案子的关键点,然后“攻击”对方。当然如果你自己就不清楚案子的关键在哪儿,就没有办法执着了。
执着有时是有代价的,当时可能不被法官认同,觉得怎么那么固执,甚至有时当事人也不满,因为在一些当事人眼里,律师要和法官搞好关系,你怎么和法官闹别扭。当然这是,如果你的执着依靠的是你的素质,你最终会赢得法官、当事人甚至对方当事人的尊重!
我认为:执着是一个律师必备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