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某诊所告患者--医疗纠纷的新形式
说它新,是因为很少有医疗机构因为医疗纠纷起诉患者的。
深圳某诊断位于深圳龙岗,是一家综合性诊所,口腔科是其一特色,来洗牙、补牙的较多。林某居住在诊所附近,最近口腔上火,原来虫牙发作,牙痛。看到诊所的口腔科如此多的人,心想诊所应当技术不错,于是去咨询。医生看了看,告诉他两颗牙齿要拔掉,不过不用担心现在烤瓷牙很好,装上去和真的一样。
听了医生讲,林某上网查了一查,医生讲的不错。先打了三天消炎针,医生约在第四天的上午拔牙。不幸的事发生了,一颗牙拔断了。两天后医生,换了一位医生再一次给林某拔牙,并做了两颗烤瓷牙。虽然拔牙有些意外,但牙齿装好了,林某对着镜子看了一看还是比较满意。
但安牙后第五天,林某感觉有些不对,安牙的地方有些不对--麻木,林某到了诊所,找到了安牙医生,医生看了看,要林某打两天针。打了三天针不见好转,医生又建议到布吉人民医院拍牙片。不拍不知道,一拍吓一跳,固定两个烤瓷牙的一个牙齿感染了。
回到诊所,林某要求诊所出钱,他到公立医院治疗。诊所医生告诉林某,他们有能力治好,而且告诉林某,如果林某要一别处治疗,他们不提供医疗费。考虑到经费问题林某继续在诊所治疗。壹周后,林某仍然感觉安牙的半边麻木,再次要求诊所出钱他到公立医院诊疗。诊所认为林某已经好了,不用再治疗,拒不提供经费。
林某开始维权之路。经过了解,第一次给他治疗的医生没有医生资质,他考虑现在的一系列问题都由他造成的。他向龙岗区卫生局投诉,卫生局经调查认定医生有资格证,还没有拿到执业证的事实。卫生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为对赔偿数额差距达多,达不成调解,卫生局建议林某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对诊所让其自查,并罚款2000元。林某认为对诊所处罚过轻,于是反复向市卫生局投诉、向12315申诉。
后诊所以林某侵犯其名誉权为由起诉林某,林某通过朋友介绍找到笔者。
听过林某叙述,看过起诉书和证据,再了解林某的要求。
笔者认为应当提起反诉,要求诊所进行赔偿。
诉讼中,法官了解到双方的想法,在笔者的沟通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