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纹身不纳入医疗美容项目管理的批复 (2009年7月2日 卫医政函[2009]293号) 广东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纹身活动是否属于医学美容的请示》(粤卫[2009]66号)收悉。经研究,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和《医疗美容项目(试行)》,纹身不纳入医疗美容项目管理。 此复。 文件提供: 北大法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