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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内通用医疗服务场所的命名|2016

关于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医疗机构内通用医疗服务场所的命名》的通告
国卫通〔2016〕20号
  现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医疗机构内通用医疗服务场所的命名》,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WS/T 527-2016 医疗机构内通用医疗服务场所的命名。
  该标准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6年11月30日
医疗机构内通用医疗服务场所的命名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内各科室或部门中具有相同医疗服务功能的场所的名称,并规定了场所的功能、 基本设施配置及特定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导医 clinic guide
引导患者到相应科室就医。
3.2分诊 triage
根据患者的主要症状及体征判断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及所患疾病的专业归属, 并合理安排其就诊。
3.3预检分诊 pre-consultation check
医疗机构为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在患者就医的第一时间, 对来诊的患者预先进行有关传染病方面的甄别、检查并将疑似传染病患者分流至相对隔离的诊治区域。
3.4注射 intradermic injection
借助注射器一类的医疗器械将液体( 或生物制剂等) 注入人体,以达到诊断、治疗、预防疾病的目的。
3.4.1皮内注射 intradermic injection
将药液注入人体表皮与真皮之间。
3.4.2皮下注射 hypodermic injection
将药液注入人体皮下组织。
3.4.3肌内注射 intramuscular injection
将药液注入人体肌肉组织。
3.4.4静脉注射 intravenous injection
将药液由静脉注入人体。
3.4.5静脉输液 intravenous infusion
将药液由静脉连续输入人体。
3.5采血 Blood collection
因检验或相关需要,由医务人员经静脉、动脉采取血液标本的过程。
3.6抢救 medical rescue
对急、危、重患者采取紧急的突击性医疗救护。
3.7无菌物品 aseptic material
经过灭菌处理并在有效期内保持无生物污染的物品。
4 场所命名、功能与设施配置
场所名称、功能、 设施配置与特定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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