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

24 医患行路难

     相互依存还是彼此敌对?在医患两端,尊重和沟通或许是让彼此走向理解、和谐的重要基点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2005年7月,一女孩因车祸受伤,于上午9时许被送到北京市某医院就诊,因为接诊医生缺乏经验,在此后长达6个小时的时间内没有对其采取任何抢救措施,致使患者死于脾破裂引发的失血性休克。这一天,距离她大学毕业仅仅才10余天。中年丧女,对女孩父母的打击很大,同大多数医疗纠纷一样,他们找到医院讨说法,医院以种种借口推托,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这本是众多发生的医疗纠纷中平常的一例,却因为女孩母亲的身份变得意味深长—死者的母亲在另一家医院工作,并且连续担任了10多年的医院院长,那段时间也正有多起医疗纠纷在向她讨说法。
    女孩的母亲说“以前都是患者向我讨说法,现在是我要向医院讨说法”。在那一刻,她第一次真正明白了患者为什么都是那么的怒不可遏。在同这家医院的协商中,她也同自己曾经接待过的患者一样,态度强硬,绝不讨价还价.不是每个人都会成为医生,但是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患者。女孩的母亲可能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以这样的方式面对“医患关系”。
    现象:中国医院协会会长曹荣桂指出,医患关系是当前极为敏感的社会关系,医患关系不和谐所引发的医疗纠纷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媒体炒作的焦点、医患双方的痛点和行政司法处理的难点
    矛盾日益激化
    2005年8月4日,浙江台州珠港镇前塘洋村村长王祥龙,因为发烧到玉环县人民医院就诊,被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在输液过程中,患者突发呼吸心跳停止,医护人员进行全力抢救,至晚11时左右,患者呼吸心跳恢复,转至ICU监护。在抢救时,患者家属及村民情绪非常激动,对医生护士进行谩骂、威胁,同时召集数百名村民,对医院的行政区域、急诊科、门诊诊室、挂号收费处等场地围攻砸打。至第二日早上7时许,患者又出现呼吸心跳停止,医护人员竭力抢救,但最终于9时左右死亡。此时,已有近千名村民聚集医院,并再一次掀起了对医院的围攻轰砸,导致医院工作全面瘫痪,损失达数百万元。
    近年来,类似的群体性袭医事件大量出现。医患关系紧张,一方面表现为事件的恶性程度加深,另一方面表现为医疗纠纷的数量大量增加。京大学法学院孙东东教授透露说,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全国的医疗纠纷案件大幅度提高,同比增长了30%多,法院判决医院赔付的数量大幅度提高,鉴定为医疗事故的案件也大幅度提高。
    赔垮医院的危机
   “医疗纠纷对医院来讲是一场危机,”《中国卫生法制》副主编卓小勤教授认为,“如果处理不好,会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甚至可能导致医院倒闭。”
    也是在2005年,广西一家医院发生医疗事故,被判赔218万,而医院全年的业务收入才150万。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维权部主任郑雪倩对此非常担忧,“还有的法院甚至把医院的房子变卖了赔钱。这样岂不是就把医院赔垮了,影响到整个地区的卫生资源,也影响到其他人的就医权力。医院的财产是国有资产,代表的是全民利益,怎么能随便一赔了之呢”
    近期,中国医院协会的一项调查显示,全国三级甲等医院每年发生医疗纠纷后,要求赔偿的约100例,全年的赔偿总额在100万元左右。
    郑雪倩说,除了赔偿之外,医院还要承担医疗事故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等,这些都是不小的开支。“有的医院明明打赢了医疗官司,预交的鉴定费却打了水漂。”
    卓小勤认为,卫生部门最好出台一个制度,规定全民所有制医疗机构、国家医疗机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构成医疗事故的不赔偿,不构成医疗事故私了的要追究院长的行政责任。因为国家委托院长管理国有资产,在没有确定责任的情况下,私自处理国有资产,就是涉嫌失职。
    很多院长也急需这样的文件作挡箭牌,他们认为:“我们就可以拿文件给患者看,让患者知道医院不能随便赔付,这样会有利于工作的开展。”
    医患不互信
   “医患矛盾最突出的是信任问题,”曹荣桂对本刊记者说,“不仅患者不信任医生,而且医生也不再信任患者。”
    由于个别医疗黑幕的揭发,以及红包、回扣等现象的普遍存在,引发了整个社会对医疗行业的信任危机。郑雪倩说,当患者抱着不信任的心理时,可能对医生的每一句话都会猜测,对每一项医疗行为都会质疑。
    在中纪委近期组织的一次反腐民意调查中,医疗卫生同建筑工程、教育、公共投资、土地审批等一起被选为当今最腐败的五大领域,医疗行业的社会形象已经非常落后。
    郑雪倩指出,医疗纠纷的发生率其实是非常低的,比如,一家三级医院全年大约收治2万多名住院病人,要求赔付的大约占100人;门诊量100万人,要求赔付的是200人到300人,比例才在万分之一。因此,医护人员并不是都把患者给治坏了,而是治好了,但患者并没有看到这一点。
    慑于医疗纠纷的威力,现在的医生也不再信任患者。例如,一项普通的阑尾炎手术,在医院出示给病人的《手术同意书》里面,竟然列举出多达20余种的意外死亡后果,吓得患者迟迟不敢签字。
    这种不和谐的关系,使医患双方深受其害。医护人员不仅要完成正常的医疗工作,而且要随时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心理压力非常突出。由此产生的后果有两个:一是对生命的漠视,比如外科医生,应该是只要有1%的可能就要做100%的努力,而现在,只要手术风险超过50%,他就不一定会去做;另一个是防御性医疗,过多地采用大检查、大处方,这两个方面造成的危害当然由患者承担。
    原因:医患关系的紧张,不能完全归责于医生、医院,也不能完全归责于卫生行政部门,归根到底它是一种医疗体制病
    医方是主因
    在卫生部召开的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座谈会上,卫生部长高强指出,医患关系紧张的主导原因还是医务人员。他认为,患者有病投医,是充分地相信医生,如果医生尽心竭力地为他们服务,减轻痛苦,使群众享受到良好的服务,绝大多数患者是抱有感激之情的。
    卓小勤认为,“高强部长的话非常客观,绝大部分还是医院有责任的。患者只有生病了才会到医院,在多数情况下,患者是不愿意同医院发生冲突的。”
    大部分医疗纠纷,还是由于医护人员的技术、服务不到位引起的。卓小勤说,“因为医患信息不对称,患者和家属往往不可能完全了解医疗行为的真相,实际上大部分的医疗事件都被掩盖了。比如在手术过程中出现失误、误伤,只要没有改变正常的解剖结构,没有造成明显损伤,那么患者和亲属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了。其实在这种情况下,医院是有责任的。如果个别心怀内疚的医护人员,因此对患者格外关照,患者还会非常感谢,认为是碰到了一个好医生、好护士。”
    教育制度的分裂
    由于体制的划分,国内大部分医学院校属于教育部门管辖,亦即医务人员的培养阶段属于教育部门管理,而自工作以后属于卫生部门管理,所以对医务人员的培养、管理、考核等缺乏统一的管理体制。
    前段时间,卫生部医政司司长王羽参加了教育部的一次会议,他发现医学院校乱设专业的现象非常严重。有一个院校,明明开设的是影像专业,培养的是物理机械研究方向,出来后却给患者看病。王羽对此非常担忧,“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手段与方法几十年不变,把医学院的课程表,拿来和二十年前比较,发现内容大同小异。”
  “目前,除了全日制教学以外,还有电大、夜大、函大等5种途径培养医生,部分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非常差,甚至连穿手术衣都不会。”面对教育部门的这种培养体制,王羽直言不讳地说,“出了医疗事故肯定是卫生部门的事。”
    古代医学之父希波克拉底说过,医生法宝有三样:语言、药物和手术刀。但是,医学院校长期传授的只有药物和手术刀,忽视了最重要的语言方面的教学。
    卓小勤认为,应该从本科教学阶段就开始增加医患关系方面的教育,很多案件都是因为医务人员没有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尤其是如何同患者相处的知识造成的。对于医患关系有哪些特征、规律;作为医方,应该做些什么,有哪些权利义务;作为患方,有哪些权利义务,都不清楚,如果在学校的时候就给他们这方面的培训,就可以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郑雪倩也指出,因为医学是自然科学,法律是社会科学,所以医生在学习自然科学的时候,涉及到的社会科学就比较少。这也是为什么患者的法律意识增加得快,医务人员增加得慢的原因。她认为,“医学教育的培养,不要只钻在自然科学里面,好像跟社会没有关系一样。”
    政府行为不到位
   “患者不仅要支付医院生存的费用,而且还要承担医院发展的费用”,卫生部政策法规司雷海潮博士指出,“连续10多年来,政府投入在医疗方面的比例实际上是下降的。医院通过收费来满足发展的需要,患者到医院看病,不仅要支付医务人员的工资,而且要承担建造大楼的费用,承担购买设备的费用。”
   “因为财政拨款不足,医院只能通过市场自谋生存,这是国家允许的。”郑雪倩认为,“财政拨款只是医院收入的一部分,医院的大部分收入是靠收费,实际上就是跟利益挂钩了,多收费肯定对医院有好处。”
    孙东东指出,医患关系紧张,主要是政府行为不到位,老百姓掏钱去买政府应该干的事,所以就把矛盾激化了。
    因为创建了被称为“中国第一家民工医院”的杭州崇一医疗门诊部,赵华琼在今年声名远播。在她的医院,患者的医药费几乎降到了最低水平,同种类的医药费比其他医院最多的低了近十倍,甚至是免费为没钱的患者治疗。她对本刊记者说,“在我们医院,不存在乱收费、吃回扣的问题,医患关系非常和谐。因为很多工作人员都叫我‘阿姨’,所以患者也都称呼我‘阿姨’。”尽管为了维持医院的正常运转,赵华琼几乎到了“倾家荡产”的地步,但是她的经历也使我们不得不对医院的市场运作进行反思。
    一方面,是因为政府的投入不足,另一方面,政府又没有对有限的卫生资源进行合理分配。有资料显示,占我国总人口不到30%的城市人口占用了70%的卫生资源,而这些资源又主要集中在三级医院手里。这种资源分配体制的恶果就是三级医院人满为患,二级医院门可罗雀,“全国人民上协和”便是一个形象的说法。据称,协和医院的一个“号贩子”,每年就可以赚过100万。
    在三级大医院,门诊医生的工作量都严重超负荷。按正常工作量,一个门诊医生每天应当看30名左右的患者,这样就可以多与患者沟通。而实际上,医生每天都要诊治60名以上的患者,最多的时候看到170人,平均3分钟一位患者,医生只能是尽快诊断尽快治病,要想对每位患者都态度和蔼,耐心讲解,几乎不可能。
    被异化的医生利益
   “进入市场经济以后,很多院长对经营比较重视,像成本核算,个人绩效考核都是适应市场经济的措施,但是对医院管理不一定合适”,卓小勤认为,“比如欠费问题,医院规定要收一定的押金,如果欠费了,医生是要负责任的。实际上《执业医师法》规定,医疗机构对急危患者必须立即抢救,对危重患者必须给予救治。医院的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直接产生冲突,造成医生的无所适从。”
    郑雪倩也认为,从医院管理方面说,比如科室核算,本来是为降低成本,可是医院却把科室收入同个人利益挂钩了。从医生本身来讲,也不愿意考虑经济利益,只想做好本职工作,可是处于这样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当中,既要管向患者催费,又要考虑个人收入,不是很符合医学发展规律。她认为,医院管理可以跟劳动挂钩,但不一定是跟收入挂钩,不能把机制作为乱收费的理由。
    卓小勤举例说,在传统的价值观中,医生认为患者利益第一位的是抢救生命,其次是解除痛苦,接下来是恢复功能。但是,假如患者认为解除痛苦是第一位的,双方就会产生价值冲突,那么什么是患者的最佳利益?医生利益和患者利益发生冲突后该怎么办?
    他说,“有些医生为了个人功利、职称晋升的需要,不仅没有挽救患者甚至是主动伤害患者。现在的医疗模式仍然是主动—被动式的,如果医生不把患者利益放在第一位,患者并没有办法约束。如果患者不愿意采取某种治疗手段,但是医生恐吓患者,如果不这样做就会出现如何严重的结果,而患者又肯定不敢尝试,所以很难拒绝医生提出的要求。”
    卓小勤接触过这样一个案例:患者是一位60多岁的老太太,住院时为胆囊炎胆石症,后来排除了癌症病变,手术时签的是剖腹探查。主刀医生一开始切断胆从管,顺着胆从管纵轴剪开,发现一枚结石,然后摘除胰腺,摘除十二指肠,摘除胃部,最后做了吻合术。卓小勤说,“这是普通外科最大的手术,都把能完成这种手术当作荣耀。”
    而术后检查,发现患者得的是慢性胰腺炎,由于创伤过大,患者因为多功能器官衰竭死亡了。事后得知,这个医生是副主任医师,马上就要晋升主任医师了。按照医院规定,晋升主任医师的条件之一是要完成若干例大手术,这位医生仅仅为了晋升职称,就不顾患者死活,不考虑患者的承受能力,不做术前检查,也不做冰冻病理切片,因为他不希望得出不能手术的结果,为的就是做这个手术,而不是为了救这个患者。
    解纷途径不通畅
    目前,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有3种:双方协商、行政调解和司法诉讼。中国的事情往往是这样,一件事情由“多部门齐抓共管”,最后谁都管不好。
    双方协商,因为方便省时,所以采用的非常普遍;但是缺乏规范,执行得比较混乱。卓小勤认为,这种途径“给患者一个信息,只要能闹就能拿到钱,通过法院是得不到赔偿的,从而导致医疗纠纷愈演愈烈”。
    医患双方通过行政调解的并不多,而司法诉讼不仅耗时耗力,而且还百病缠身。首先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问题,2002年,《条例》由部门规章上升到了行政法规,是一种进步,但是它实际上只走了半步,也就是说离国家法律还有半步。因为身份问题没有解决,这种“先天不足”导致了法律的二元化状态,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患方选择起诉案由的时候,很少选择医疗事故赔偿纠纷;判决方面更多的是适应《民法通则》,而不是适应《条例》;赔偿标准参照《条例》的在减少,适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在增多。
    其次,在医疗事故鉴定方面,过去被患者称为“父子鉴定”,现在被称为“兄弟鉴定”,虽然其专家资质、组织程序都很规范,但在患者中的信誉度不高,宁愿采用司法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已经不是必不可少,也不是决定性的鉴定;而司法鉴定也有痼疾,就是法医不可能掌握全部医学知识,很难保证结论的客观公正。
    再次,公安机关的消极放任对医疗纠纷的激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以医疗事故为由,寻衅滋事、抢夺病历资料,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依照刑法关于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但是,这一规定在现实中形成虚设,公安部门在保护医院权利方面几乎就是“不作为”。
    但是,辽阳铁路医院的情况大为不同,据郑雪倩透露,那是因为他们采用了一个好方法,就是警民共建。医院让公安局在院内设立一个岗,发生医疗纠纷后,就介入进来,从而维持了正常的医疗秩序。
    从根本上说,这3种方式都没有成为解决医疗纠纷的最好途径。对患方来说,由于依法寻求公力救济的成本过高,转而寻求私力救济,即采用非法甚至是暴力手段处理医疗纠纷,通过“一哭二闹三打人”等手段恶意索赔。而对医院来说,既然公权救济无能为力,也只好采用私立救济。湘西某些医院成立了20人、30人不等的“棒子队”,专门与聚众冲击医院的患方对打,“据说效果不错”。
    解决:医患关系需要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表面上看是医患之间的关系,其实潜在着很多社会因素,不可能脱离了社会,只谈医和患。
    健全管理体制
    曹荣桂指出,近年来医疗纠纷虽大幅度上升,但是纯技术原因引起的还不到20%。因为患者的医学知识还不足以评价医生的医疗技术,所以就医感受主要源于医疗服务,这也是不少医疗技术先进的大医院医疗纠纷不断的重要原因。曹会长认为,医院加强管理非常重要。
   “很多纠纷都是从制度上开始的,如果制度不完善,那医院就处处被动。”卓小勤特别指出,现在医院的医务部门实际上扮演的是救火队,没有起到预防作用。
    今年,北京市二龙路医院制定了一套《医院管理规章制度丛书》,其中《信访及投诉工作条例》、《防止医疗差错、事故的措施》、《医疗事故管理制度》、《医疗护理差错、事故防范措施》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起到了重要作用。
    院长曹东利要求,所有的医务人员都必须“把正确让给患者”,要心平气和地和患者交流,而不是理论谁对谁错。“医学并不像患者想像的那样,什么问题都解决了,应该让患者理解医学的局限性,”曹院长认为,这就需要跟患者沟通,用一些通俗易懂的语言,把患者不理解的地方宣传出去。
    由于对医疗关系的重视,在别的医院医疗纠纷逐年上升的情况下,这家医院的医疗纠纷却逐年下降。目前,各地医院相继开展的“医患沟通制”,对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也都进行了很好地尝试。
    等待保险破题
    布吉镇位于深圳北部,因为外来务工人员较多,为保障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该镇从1984年起建立了一种被称为“布吉模式”的保险制度。
    保险费由务工者和所在厂家分担,务工者最低每月交1元,最高交7元。就医时,患者只要出示“劳务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证”,交纳挂号费就可以了,其他的都不用操心;如果住院,可以报销90%,在深圳市人民医院等上一级医院就医,可以报销80%。
    因为劳务工都非常年轻,生大病住院的情况比较少,所以布吉模式的“低水平、广覆盖、高效率”,非常符合他们的自身情况,2003年的参保人数就达到10多万人次。
    孙东东曾专门到布吉调研此事,他发现“这种第三方付费的方式,医疗纠纷几乎不存在,医患关系非常和谐。”
    郑雪倩认为,政府应该建立医疗责任保险,但应该是一种社会保险基金,而不是商业保险的模式。“政府拿一部分钱,医院拿一部分钱,医生拿一部分钱,老百姓也拿一部分钱,发生医疗纠纷以后,患者就可以从这个基金里面得到赔付,如果某个医生没有发生纠纷,也可以在他退休的时候得到奖励。”
    卓小勤也认为,最好的解决模式就是保险模式,在里面推行无过错责任,“现在实行的是过错责任,必须是因医院的过失造成损害才赔偿,不存在过失就不赔偿;所以医患双方非要争出个是非对错来,这对医患双方都不利。无过错责任就是,发生损害后果后,医院和患者不必追究谁是谁非,都会对患者进行合理补偿,这样可以平息很多医疗纠纷。”
    民间调解走出新路
    2003年,北京市成立了全国第一家民间医疗纠纷调解机构—和顺兴医疗纠纷咨询事务所,事务所的主要任务就是调解医疗纠纷,接受医疗咨询。
    在接手了数百起医疗纠纷后,事务所主任姚佩心体会到:患者并不愿意打官司,本来就有精神负担,还要耗费大量的精力、财力,所以最愿意接受的方式还是调解。但是,患者对医院失去了基本信任,对行政调解也心存芥蒂,那么找谁呢?实际上,在医患之间有一个第三方缺位。
    因为医疗责任保险没有及时到位,和顺兴的成立,正好填补了这个空白。“大部分患者并不知道怎么处理医疗纠纷,甚至连基本的查封、复印病历都不懂,”姚佩心认为,和顺兴利用资源优势弥补了患者的医学知识不足,教会了他们正确的维权方法,所以受到了患者的欢迎。
   “其实医院也得益于我们的工作,很多患者只是想当然维权,医院并不存在过错,通过我们的解释,让患者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化解了很多医疗纠纷。”姚佩心说。
    和顺兴是依托北京市农工民主党委成立的一家调解机构,因此它的定位更多地体现在公益性上,并不在于赢利。
    很多找到姚佩心的患者,往往会提出向医院索赔数百万元的“大手笔”。每当这时,姚佩心都耐心解释,打消他们不切实际的想法,然后根据相关的赔偿标准,确定一个合理的赔偿数额,再同医院协商,最后求得医患的“双赢”。
    现在的和顺兴已不再孤单,在不到2年的时间内,天津、南京、沈阳、徐州等地出现了至少7家类似的民间调解机构。在姚佩心看来,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因为医患之间第三方的缺位,有患者的需要,才会出现这些机构,也才会有他们生存的天地。
    结语
    需要提及的是,文章开头讲到的那位女孩的母亲也是本刊的一位读者,她的经历是不幸的,尽管担任过10多年的医院院长,但身份的转换,还是第一次让她全面体会到了医患双方的不同心态。
    其实,医生可以去理解患者的机会很多,只是有太多的医院从未想过要和患者进行沟通,医患纠纷才会愈演愈烈。北京大学经济学家汪丁丁预言说,未来20年内,在中国社会面临的诸多挑战中,“医患纠纷”将成为最引人注目的挑战之一。而因应这一挑战,无疑需要医院、患者、政府、社会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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